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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往來者雲:庾公有東下意。或謂王公:“可潛稍嚴,以備不虞。”王公曰:“我與元規雖俱王臣,本懷布衣之好。若其欲來,吾角巾徑還烏衣,何所稍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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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帝皇子生,普賜群臣。殷洪喬謝曰:“皇子誕育,普天同慶。臣無勛焉,而猥頒厚賚。”中宗笑曰:“此事豈可使卿有勛邪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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羊公還洛,郭奕為野王令。羊至界,遣人要之。郭便自往。既見,嘆曰:“羊叔子何必減郭太業!”復往羊許,小悉還,又嘆曰:“羊叔子去人遠矣!”羊既去,郭送之彌日,壹舉數百裏,遂以出境免官。復嘆曰:“羊叔子何必減顏子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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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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顧長康從會稽還,人問山川之美,顧雲:“千巖競秀,萬壑爭流,草木蒙籠其上,若雲興霞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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